一、不得报名法考的人员:五类+兜底。这些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报名、成绩均无效;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司法部撤销授予决定并注销资格证书。
《法考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二、可以报名法考的人员:看入学时间+看毕业证书;放宽政策=看户籍+看毕业证书(本科)。
《2023年法考公告》以及《2023年法考问答》多次提及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现在就针对这三个情况分析如下。
根据《法考实施办法》第9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规定,可报名法考的条件,第1至第4项,实践中较少遇到和少有争议,本条重点关注第5项。具体如下:
1、全日制法本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法学类本科”,《2023年法考问答》第5问明确回复(以下部分摘录):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法学类”具体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国际法、司法鉴定学10个专业。
2、全日制非法本+法硕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全日制非法本及以上+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三)“享受放宽政策”:看户籍+看毕业证书(本科)。
根据《法考实施办法》第23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对其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的规定,根据《2023年法考公告》的附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方名单》显示,除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之外,有25个省(区、市)共计1064个县(县级市、区)享受法考放宽地区政策。
关于军队院校、迎接毕业生、港澳台等的报考政策本文不再赘述,直接按照当年的法考公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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