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标题:《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开始!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附考试公告全文)》
6月8日,司法部公布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6月19日,山东公布了《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发布会上,刘淼主任介绍了山东十六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基本情况、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今年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情况说明和我省就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关举措、对广大考生的几点建议等。
今年山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有关情况说明
一是关于考区设置的问题。根据司法部要求,今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全面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我省经认真调研并报司法部批准,决定在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17个市设置考区。主观题考试(纸笔考试)考区设置与客观题考试相同,应试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是关于计算机化考试的问题。为做好今年机考工作,省司法厅积极与机考服务公司开展对接,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完善协调机制,扎实高效开展“机考”考点考场选择和机位测试工作。努力满足广大应试人员的考试需求。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全省各考区机考资源不等,大家在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机位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其他考区报名。
三是关于报名审核的问题。今年我省报名将继续实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交纳考试费,交费成功,报名方有效,逾期不予补报。
四是关于考试收费的问题。我省考试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要求执行,按客观题每人162元、主观题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根据考试方式的调整,今年交费实行二次交费,第一次为客观题交费,考试成绩合格的,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
附:
各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济南市司法局:0531-66608793;66608189
青岛市司法局:0532-85912230;85912200
淄博市司法局:0533-6217838
枣庄市司法局:0632-3168619;8681670
东营市司法局:0546-8336971
烟台市司法局:0535-6660724
潍坊市司法局:0536-8090210
济宁市司法局:0537-2716981;2716956
泰安市司法局: 0538-8515019
威海市司法局:0631-5227493
日照市司法局:0633-8816322
莱芜市司法局:0634-6217544
临沂市司法局:0539-8317157
德州市司法局:0534-2325528
聊城市司法局:0635-2992073
滨州市司法局:0543-3361248
菏泽市司法局:0530-5383319
记者:
我们了解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请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具体是指的哪一类考生?
刘淼: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是两办《意见》确定的建立和实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这对于稳妥有序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在推动相关法律修改和研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规章制度时,我们都将这一原则贯彻始终。“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针对法律职业岗位,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等八部法律的决定》,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的人员,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要求。二是针对专业学历条件的,《实施办法》第9条的规定就是“新人新办法”,第22条的规定则为“老人老办法”,对此,我省的考试公告中将再次予以明确。
记者:
请问对于报名时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如果能有什么具体要求?
王维新:
记者:
王维新:
一是客观题考试环节,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1日;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发布成绩时间为9月27日。二是主观题考试环节,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15日到10月19日;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请广大应试人员注意这几个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