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3层A区
(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主观题成绩核查申请书》,可通过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3.主观题考试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分数核查结果将在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统一发布。核查后分数有变更的,将电话通知本人。应试人员逾期申请成绩核查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在北京考区申请的,请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网上提交申请
为减少现场等候时间,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还需上传居民身份证(身份证的正面和反面在同一页)、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PDF版电子照片,文件大小:大于500KB 小于2M。请申请人于2月10日-2月15日登录网站查看照片审查结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3层A区
3.需要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3)司法行政机关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申请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毕业证明书。
在北京考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无需提交本人照片。申请材料原件经审验后退回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成绩核查及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规定,请查看司法部公告(第2号)
(二)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配合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检查。提前使用微信下载小程序“北京健康宝”(港澳台籍人员下载Health Kit),核查本人健康状态,每日更新健康状态。办理当天本人的健康状态须为 “未见异常”,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在指定区域活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