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一、自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结业)证书,使用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的毕业(结业)证书内芯。本、专科毕业(结业)证书封皮由学校自行制作(也可由学校自行设计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制作)。证书内芯规格为(长)23、5厘米×(宽)16、5厘米。研究生学历证书封皮及内芯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底以前将当年预计毕业生数报我委高校学生司;预计毕业生数不能大于毕业生入学年份经国家审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招生计划数。经审核后,我委于4月底前将毕业(结业)证书(芯)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

三、各校(研究生教育单位)每年将应届预计毕业生名册及其入学注册名册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对省招生部门录取名册、学校学生入学注册名册、预计毕业生名册进行核对、审查后,5月底以前按各校预计毕业生人数的105%将毕业证书内芯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发学校。

四、各校(或研究生教育单位)每年颁发证书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剩余证书(芯)数和作废毕业(结业)证书报(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于每年本项工作结束后及时填表(见附表)具报我委高校学生司。不退作废证书(芯)的按剩余证书处理;剩余证书(芯)继续使用,第二年发证时核减。

五、学校报送名册时间、核对招生和毕业生数及审核毕业生资格等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具体规定。

THE END
0.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规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jvzquC41fl}/iƒsw0gjv0ls1kplp1;5341994>3jvo
1.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现将《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隶属关系转发至所属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二、《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jvzquC41lyi/jwhuv0kew7hp1462:h5:12:`294eqpzfp}2535<80qyon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1993年12月29日发布) 教学[1993]12号 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规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jvzquC41lyi/ufw0gjv0ls1kplp1:7341::2B3jvo
3.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规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第三条 国家承认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所证明的学历,持证人享受国家规定的有 jvzquC41lyi/psrw0gjv0ls1av951;52;1723A4e:5=b399;61vbin3jvo
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现将《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隶属关系转发至所属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它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二、《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jvzquC41nc}/nj|vkok/ew4f83<57A;437;30qyon
5.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1993年12月29日发布) 教学[1993]12号 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规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发给学生受教育jvzquC41icukkjtuwq4t{~hv0gjv0ls1kplp1:5821722=3jvo
6.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jvzquC41zui/urhcw0kew7hp1ktgq86243554<;0jvs
7.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含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规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第三条 国家承认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所证明的学历,持证人享受国家jvzquC41iculcx3ejuo/exr0ep5hm}1|eji1;5322<0496228691B:9;6:247mvon
8.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社会助学自考计划自考考务考籍管理 2022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报名须知 湖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2022年下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须知 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等2个专业的通知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jvzquC41yy}/jkjc0gjv0ls1jvsm1;52;/641@590unuou
9.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3年12月29日 教学〔1993〕12号) 现将《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隶属关系转发至所属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它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二、《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jvzquC41yy}/hj}kp0io1und1\gn8_{nhYjoyqg0cyqzHlkf?G28>87;(gnrDqkdkj>2:5326
10.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现将《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隶属关系转发至所属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它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二、《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jvzq<84ncy7/3:50eqs0nj|a39:12=3jv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