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3)采取计件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一定费率,确定收费金额。可适用于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
(4)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按约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法律服务费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