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开始报名啦!
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中国公民(教育部对港澳台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具有江阴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江阴(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在读“专转本”学生)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相应认定机构,凭学籍证明和已有合格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六)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七)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只能免试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二)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六)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