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14号) 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川教[2018]12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
(二) 考试方式
(四)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 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3.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
品德;
4.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 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 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 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 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生信息网上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注册后,属地教育考试机构和高校考区应 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信息网上审核工作,主要审核考生 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 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 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本次考试是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后的第3 次考试,也是本科师范生首次参加考试,预计报考人数会大 幅度增长,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应对考生信息网上审核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确保在报 名阶段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成考生信息网上审核工作。
二、考试管理工作
(一) 加强考区统一领导
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以市(州)设置 考区。因本科师范生今年首次参加考试,此次笔试增设四川 师范大学、阿坝师范学院为笔试考区,两个考区的组织管理 分别由成都市和阿坝州招考办负责。四川师范大学笔试考区 原则上只接收本校在校生报考。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考 办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工作并处理考试 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明确各自职责,密切合作,共 同做好考试的各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