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第一步:体检(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无需再次体检)
2.体检方式
3.体检有效期
第二步:网上报名
3.报名入口:在网页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关键词,选择相应的认定事项类型,点击后方的“网上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4.填报信息时应选择“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上半年第二次报名确认点”。
第三步: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1.网上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网站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认定机构将在6月30日下午4:00前进行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现场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首先应按网站提示在6月30日下午4:00前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预约现场办理;再携带材料原件,于6月27日至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三层A区完成现场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现场办理”,申请人未按时预约和办理的,不能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第四步:领取证书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办理证书领取事宜,选择邮寄或自取证书。
选择邮寄证书的,须在7月1日中午12:00前完成缴费。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证书服务或选择了邮寄证书服务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证书。
选择自取证书的,须按照提示进行预约,预约时携带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西南角)领取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023届本科应届毕业生通过审核的,可以按流程先选择邮寄或预约自取教师资格证书,待认定机构核验毕业证书后才能按选择的方式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第一步:体检(同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第二步:网上报名
3.报名入口: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4.选择各区认定机构设置的相应确认点。
第三步:网上或现场办理和领取证书
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申请教师资格流程
详见《附件2: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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