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优秀毕业生180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为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简介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户籍、生源地均不限。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
2.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五)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阶段专业相符或相近。
(七)进入体检、政审程序的考生不得再报考苏州市吴江区2025年教育系统其他批次公开招聘。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等均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并将下述材料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必须齐全、真实、位正、清晰。上传的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须出具有本人个人信息的空白协议书,若网签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
(3)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报考奥赛教练岗位的须提供高中阶段奥赛获奖证书;
(7)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提供录取通知书和2025年毕业相关证明材料(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以上报名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分别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条件和教师资格证条件。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对其失信行为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诚信管理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准考证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应聘人员联系方式不畅,后果自负。
六、面试
(二)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体育学科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包括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三)面试采用要素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按同岗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
十、其它
(一)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87、63981967、63981952、6398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