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按照报名地考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各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时间
河南考区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但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在取得毕业证后,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随当年证书一块发放。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网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河北考区
贵州考区
之前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已通过的考生,若本年已取得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则与本年考试成绩合格且已取得兽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时间及操作方式一致。
江苏考区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应按原资格授予考区的公告要求进行申请。江苏考区补发证书申请时间为1月13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申请,逾期不予补发。
云南考区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辽宁考区
宁夏考区
(一)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宁夏考区考生,应于2023年1月13~2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区办公室于2023年2月1~3日进行审核。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于2023年2月6~10日在宁夏农业农村厅信息网上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二)2023年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在校生,须在7月31日前登录中国兽医网,按提示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海南考区
3、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新疆考区
陕西考区
2、2023年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生,须在7月31日前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按提示程序进行业务申报,选择自取的,请于8月15日后按有关规定领取要求办理。
广西考区
广东考区
北京考区
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人员:
2)3月13日以后申请的考生,当月25日前提交申请的,可于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起领取证书。
天津考区
成绩合格的考生及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往年获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山西考区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考区
资格申请
资格审核
(一)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于2023年2月10—16日对提出申请的成绩合格考生进行审核。
安徽考区
湖南考区
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
(一)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括《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登录中国兽医网,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
1、现场或邮寄申请。现场申请的请前往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25号、D26号农业农村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业农村窗口。
上述申请资料亦可按大厅地址邮寄,邮寄请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或光盘均可)并电话告知。
2、网上申请。网上申请需上传全部申请材料,电子表单上传电子版文件,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的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网上申请途径如下:
上述网上申请途径任选其一登录即可。
西藏考区
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湖北考区
上海考区
黑龙江考区
报考全部科目,总分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3年1月13-31日期间,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试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考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于2023年8月1-11日进行申请。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须下一年度才能进行申请(具体时间见下一年度公告)。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海南考区
证书补发申请
往年在海南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选择本省任意考点作为申请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
资格证书领取
福建考区
资格申请采取网上提交方式,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通过考试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重庆考区
审核合格的,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成绩合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的,将不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