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办宣德〔2018〕25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
资格认证报名、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报名、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地点:“陶老师”工作站三楼培训部(地址: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联系人:张丽琴,电话:86569216)。
二、面试时间、地点
地点:“陶老师”工作站。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均可报名:①取得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资格,有两年以上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参加过市教育局认可的按照《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培训方案》举办的培训班,修满284课时,成绩合格且结业者;②参加国家人社部举办的心理咨询员培训且取得二级心理咨询员证书,有两年以上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③普通高校应用心理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有两年以上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
四、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2寸(413×626像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并以“区+单位+姓名”命名);
2.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申报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3.心理咨询员培训结业证书(或人社部二级心理咨询员证书、普通高校应用心理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5.集体报名表。采取区(直属学校)集体报名方式,请各区(直属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认真细致收齐每名报名者的申报材料,并仔细填写集体报名表(以幼儿园、小学、中学排列为序,单位要写全称),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前往报名。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宣德处张恬、“陶老师”工作站张丽琴联系,电话:83639941,86569216。
附件:1.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申报表
2.个人成长报告封面
3.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封面
4.个别心理咨询报告封面
5.小组心理咨询报告封面
6.2018年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集体报名表(附样)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1
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申报表
区学校编号准考证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学 位
职 称
任教学科
手 机
心 教
理 育
健 成
康 果
1.个人成长报告 □
2.专题研究报告 □
3.个别咨询报告 □
4.小组咨询报告 □
5.两年以上咨询工作经验 □
6.专业培训证明(或普通高校应用心理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人社部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