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公告(第号)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366号)文件精神,现将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2025年第3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评价机构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认定工种及级别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三级/高级工)

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报名提交材料

1.个人申报表(本人填写,见附件1)。

2.身份证纸质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在一张上扫描成PDF格式保存,交电子档。

3.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近期小2寸白底照片电子版(文件为jpg格式,文件大小50kb以下)。

5.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龄证明及历年社保交纳证明。

6.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7.单位或集体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在个人报名上交材料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填报《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花名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和Excel电子版表格一份。

8.全日制在校学生集体报名除填写《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外,还须由报考院校统一出具学生个人学籍卡加盖学校公章并扫描成PDF。

六、认定考核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机考。

2.技能考核:现场操作。

七、收费标准

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收费。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280元/人。缴费方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缴费。

八、报名方法

九、联系方式:刘老师、杨老师  0832-5908704

十、其他: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考。

2.迟到30分钟将不能进入考场。

3.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若要再次参加考试,需重新交纳等级认定考核费用。单科不及格可缴纳单科考试费补考一次,双科不及格视为新考,需重新缴费。

4.本次认定相应级别职业(工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到10人以上方可组织开考,如未能达到开考人数,则延期至后续批次组织考核。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