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
一、学校简介
洛阳师范学院是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现有26个学院(部),61个本科招生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0000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610余人,博士630余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40个,省级重点学科17个,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获批省级以上各类人才220人次。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和相关教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已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我校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11.岗位所需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12.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到校工作后,须从事一定年限的辅导员、班主任或管理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执行。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五、信息发布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3.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资格核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1寸免冠证件照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应聘马克思主义理论岗位者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应聘辅导员岗位报名者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和毕业学校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证明;
(7)已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我校的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2-7的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校留存,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笔试由我校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应聘岗位类别分类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演讲、答辩形式;教学科研岗、教学辅助岗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确认和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同一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名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洛阳师范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