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原则上规定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分为两种情况:
1、拿到资格证书后,连续三年没有注册,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2、如果拿到资格证书后,注册到一个公司,那从注册满第三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管理条例”规定: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
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你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训就可以报名。
建造师本人近三年内已参加并完成了继续教育之后,方可填写承诺书。
“组织继续教育机构名称”是指建造师本人已经参加过的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或机构名称。
现聘用企业和承诺人需要在承诺书上加盖公章和签字。
注意:部分地区可能会下发通知要求取消公布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培训单位的取消也就意味着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将暂时停止。因此证书即将到期的小伙伴们需要关注当地部门的消息,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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