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是指经考试、特许、考核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经资格互认方式取得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建筑师互认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互认资格证书),并按照《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对全国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
注册建筑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每年进行一次,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需满足下列条件: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前款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3.报考专业
(1)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2)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考试试题分为作图题与非作图题两种类型。作图题须在指定的作图纸上作答,非作图题须在专门用机器评卷的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各科合格标准为卷面总分的60%。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题型
注:带“*”号的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8年。也就是说,一级建筑师成绩保留8年时间,要求考生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单个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为8年时间。若考生在8年内没有通过所有科目,过期科目的合格成绩将会被作废。
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全国热线:400-900-8858(09:00-22:00),18001260133(09:0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