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在律师与当事人进行会见谈判之际,律所通常要求其工作人员携妥如下之三项证明文件以便展开展开执业活动:首先需出示之为律师执照或执业资格证书(或许可),此乃证明律师以合法形式从事法律事务之重要凭证;其次,需出示由所属律所开具之正式介绍函副本,以示律师之代理行为乃是基于律所的委派及指派,针对特定案件进行相应之执业活动;最后,亦须向当事人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以此证明律师已获得当事人的合法授权,得以代表其处理各类法律事务。
律师与涉案人员沟通时,需携带律师从业许可证、律所委托说明、当事人委托或法律援助文件。部分地区还需执业责任保险证明。同时,律师需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确保沟通合规。
律师执照年度审核期间,律师仍有权与当事人会面交流。根据《律师法》,律师在执业时享有会见委托人的法定权益。审核旨在确认律师执业资格的持续有效性及合法性,涉及提交报告、参与课程及支付费用等,不影响律师行使职业权利。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召集和主持。但监事通常不是见证人,而是监督者和建议者。关于监事是否能担任见证人,需参考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
律师会见获取的信息虽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但对制定辩护策略、发现证据线索及核实事实真相至关重要。会见笔录若揭露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法庭对证据的采纳。但律师会见需遵守保密原则,未经授权或特殊情形,禁止披露会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