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党校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北方昆曲剧院
北京京剧院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01
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党校第二次公开招聘2025年出站博士后人员公告
一、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校期间存在违规违纪情形并受到相应处分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党校第二次公开招聘2025年出站博士后人员岗位及要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均需扫描)、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的扫描件;
2.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
3.博士后站工作协议或2025年博士后出站证明;
4.所在党组织开具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5.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党校第二次公开招聘2025年出站博士后人员登记表(附件2)。
应聘人员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应聘人员须随时关注资格审核结果,如有疑问,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咨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审核结果,因不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面试、试讲
我校采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择优聘用。符合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同时报考人员需携带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字的报名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从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参加面试。
面试和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试讲人选。人数不足1:5比例的,以面试合格人数为准。进入试讲的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试讲。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试讲环节。
在面试、试讲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各占50%的比例核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
(三)政审、体检。政审包含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基本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等。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或存在明显不合理等足以使单位产生合理怀疑的情况时,单位有权决定暂缓考察或者暂停、取消聘用;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对于拟聘人员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公告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人事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取消拟聘资格。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办理博士后出站、落户手续的,取消拟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通过试用期考核的,予以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若试用期间,聘用人员存在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应当给与处分的行为,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五、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执行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本岗位部分授课在深山区,条件相对艰苦。
六、其他要求:
(一)考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材料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试讲(面试)及聘用资格;若正式聘用后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材料造假或作弊等情况,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
(三)岗位需求表所列专业代码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考生可在教育部网站查询《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四)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4号门头沟区委党校
邮编:102300
七、公告原文:
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党校第二次公开招聘2025年出站博士后人员公告
02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录用、聘用,且无社保缴纳记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
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2025年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完成出站手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
(三)社会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存在违规违纪情形并受到相应处分的;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岗位详情及应聘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等详见《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计划表》(附件)。岗位需求表所列专业代码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等相关文件。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科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名称相同、代码不一致,或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学校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二)应聘方法和流程
1.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及简历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3.测评应聘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测评,主要对应聘人员胜任岗位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测评分为初试、复试和试岗。
(1)初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可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师岗设试讲环节。各岗位初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8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复试人数1:5的比例进入复试(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
(2)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8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依次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试岗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岗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
进入复试人员需同时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
4.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按照初试、复试、试岗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5.体检、考察和公示
拟聘人选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综合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经学校审批后,在学校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二)工作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特别提醒:诚实守信,遵守招聘纪律,对不按时参加应聘程序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各环节中如有弃权或取消资格者,学校将按分值高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非京生源毕业生录取人数按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数计算。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经批准聘用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北京市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系统技术支持:15503020738(李老师)
七、公告原文: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告
03
北方昆曲剧院2025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执、从)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与岗位所需专业相对应,且各岗位需求的学历要求为取得毕业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且档案、户籍保存在毕业生院校或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未缴纳社会保险)可参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
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要求,其中年龄要求为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且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六)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七)海外留学生报考各岗位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八)博士后为2025年底前能办完出站手续的人员。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北方昆曲剧院2025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
(二)报名方式
2.申报人完成填报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
3.上传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
4.逐条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所有附件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报名。
(三)资格初审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材料要求
1.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使用130*175大小的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需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扫描文件。
4.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的扫描文件。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及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扫描文件。
6.《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由本人签字后上传系统。
7.报名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文件格式为PDF/JPG,总大小不超过5M。
四、笔试、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户口簿(集体户本人页、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及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所有材料应与本人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材料一致。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如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所有岗位笔试合格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1:5,拟招聘人数与通过笔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演员和演奏员岗位只按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在“北方昆曲剧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70分以上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的,我单位组织全面考察。考生体检应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我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如应聘人员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开招聘其他环节不递补。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北方昆曲剧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录用,以进京审批结果为准,完成进京审批手续后,发布拟聘用公示。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原因,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注意事项:
(一) 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全部岗位不进行调剂。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考、聘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公告原文:
北方昆曲剧院2025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4
北京京剧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统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热爱京剧事业,恪守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执、从)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与岗位所需专业相对应,且各岗位需求的学历要求为取得毕业资格。
二、招聘范围:
(一)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且档案、户籍保存在毕业生院校或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未缴纳社会保险)可参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
(二)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年龄具体要求见《北京京剧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四)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五)博士后为2025年底前能办完出站手续的人员。
(六)海外留学生报考各岗位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通过现场方式报名。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不进行调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报名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户西里30号北京京剧院京剧体验中心一楼大厅
(三)报考人员需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北京京剧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需贴好照片并由本人手签(附件2);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人员需携带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个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学信网上认证的学历学位报告;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专业要求”的专业为具体学科专业,非专业类别。若考生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表述不一致但类同的,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考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应包含考生姓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类同的情况说明等要素;
5.2025年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的扫描文件;
8.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
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以上复印材料应与原件一致,复印件收取后不再退还,原件当场退还。
四、资格审核:
剧院依据岗位资格条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
(一)考试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不同考试方式,具体如下:
1.京剧演员、演奏员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
2.容妆师岗位采取专业基础与实操能力相结合方式测试。
以上岗位按测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戏曲艺术研究专员、戏曲艺术研究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笔试+半结构化面试。研究岗位笔试合格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1:5,拟招聘人数与通过笔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
综合成绩将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的,组织全面考察。考生体检应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考察
考察组将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剧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如应聘人员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开招聘其他环节不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聘用,以进京审批结果为准,因个人资质等原因进京手续批准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原因,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七、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全部岗位不进行调剂。
(三)应聘人员在剧院及所属单位有亲属关系的,需主动告知。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考、聘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公告原文:
北京京剧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05
北京市法院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
高级检验检测岗1人,岗位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在报名时已具备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检验检测事业,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报名时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可参加后续面试环节。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并注意查收短信息。
(三)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需达到或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事业单位聘用者即时通报并予以辞退,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及入职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我院可取消其拟聘资格。
六、公告原文: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年人才引进公告
06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第二批)
一、招聘对象:
(一)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录用、聘用,且无社保缴纳记录),按时取得学历学位;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人,其中专任教师岗11人,高层次人才1人。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第二批)》(附件1),学科专业要求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文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言行雅正,自尊自律,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较好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应聘人员其他条件
1.非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且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和要求;
3.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5.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年龄、人数等信息详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第二批)》。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正处于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业行为准则等影响师德师风行为的;
6.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创建简历时应同时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应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在线学籍报告)。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系统中因填报信息不全或不正确,从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
若应聘人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对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同一专业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均可报名;留学归国应聘人员根据其提供附有中文翻译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进行审查。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进入下一轮复审环节,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测评环节开始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始学历以来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立项、结题证书等。此外,应聘人员为党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函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测评环节。
(四)测评应聘人员
1.专任教师岗位:
(1)用人部门初试:主要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工作介绍、理论知识测验、试讲、技术技能展示等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以及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等,具体安排以用人部门通知为准。用人部门初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用人部门初试依据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所招岗位需求人数1:5的比例进入学校复试环节,其中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学校复试环节。
(2)学校复试:学校复试采取心理测评及综合评议方式进行,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心理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况;综合评议包括核准、复审、评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学习教育背景、学科专业契合度、工作实践经历、国际化视野、奖励与成果等情况,综合评议设问答环节。学校复试总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
“用人部门初试”和“学校复试”均通过人员,两项成绩分别按照5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排名在所招岗位需求人数以内且达到通过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试岗环节。
2.高层次人才岗位:
(2)学校综合考察:首先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调查,随后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教学科研、学术水平等方面能力,并拟订引进意见。
(五)试岗
专任教师岗位拟聘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试岗,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政审调查
1.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调查(高层次人才不再重复进行)。
(七)审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经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拟聘人员,在学校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佐证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佐证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未按时参加测评、试岗、体检与政审调查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试岗、体检、政审调查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学校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