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十堰房县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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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房县县委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全县2024年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房机编〔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4年教师招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房县教师29名(含村级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和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9.具备岗位表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房县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因报考高中学科、初中紧缺学科、特殊教育学校、启明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免笔试,此类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不收取笔试报名费(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统一现场收取面试费用),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由后台统一确认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24小时内后台确认报名成功),为保证考生切身利益,请仔细确认所报考岗位类型。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信息填写错误,或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问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照片为标准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清晰。
(3)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二)笔试
1.报考本次我县2024年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应参加笔试,其余学段学科岗位考生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情况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4.笔试计算方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70%,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占笔试成绩30%。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上述人员中已经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如参加本次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过房县人民政府网和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三)资格复审
1.报考幼儿园岗位教师的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报考其它免笔试的学段学科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2.房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与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2024年房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50元。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及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高中学科、初中紧缺学科、特殊教育学校、启明学校岗位的考生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政治素养、教育专业、语言表达、教学专业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80分。如遇同一岗位考生末位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笔试加试,加试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对入围体检、考察人员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文件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考察不合格者,结合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可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具体事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县人民政府网和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拟聘岗位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至少为3年。
三、其他事宜
(一)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1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