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真题含答案docx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真题含答案

题目1

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狭义的法律适用?

A.某县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的盗窃行为进行处罚

B.某法官在法庭上宣读判决

C.某高校教师在课堂上讲解法律条文

D.某公司依据合同对员工进行奖惩

答案:B

分析:狭义的法律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官宣读判决是司法活动中适用法律作出裁判的体现。A项公安局的处罚是行政执法;C项高校教师讲解条文是学术行为;D项公司依合同奖惩是企业内部管理,均不属于狭义法律适用。

题目2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B.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

C.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D.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案:ACD

分析:A选项符合宪法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的规定;C选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能侵犯公民人格尊严;D选项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没有罢工自由,B项错误。

题目3

甲因与乙发生口角,将乙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甲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甲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下列哪一情形可以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甲向复议机关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B.甲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并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C.甲的父亲向复议机关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

D.乙向复议机关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

答案:A

分析: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A选项符合上述(三)的情形。B项是暂缓执行的方式;C、D项他人申请不是停止执行的法定情形。

题目4

关于犯罪未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欲杀害乙,在举刀砍乙时,乙大声呼救并逃跑,甲因害怕被发现而放弃追杀,甲成立犯罪未遂

B.乙意图盗窃丙家财物,进入丙家后发现屋内有大量警察在执行任务,便转身离开,乙成立犯罪未遂

C.丙为了诈骗丁,向丁发送虚假的投资信息,但丁并未相信,没有将钱转给丙,丙成立犯罪未遂

D.丁在绑架戊的过程中,戊趁丁不注意逃脱,丁成立犯罪未遂

答案:C

分析: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A项甲是主动放弃,成立犯罪中止;B项乙是因客观障碍而未能着手实施盗窃行为,属于犯罪预备;C项丙实施了诈骗行为,但因丁未受骗这一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成立犯罪未遂;D项绑架罪是行为犯,丁实施了绑架行为即构成既遂。

题目5

以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10岁的小明将自己价值500元的玩具赠送给同学,该赠与行为有效

B.甲以欺诈手段使乙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C.丙与丁签订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该合同可撤销

D.戊和己约定,如果戊考上研究生,己就送戊一台电脑,该约定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分析:A项10岁的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价值500元玩具的行为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效力待定;B项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正确;C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而非可撤销;D项“戊考上研究生”是不确定的条件,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附期限。

题目6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B.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和通常使用方式进行的解释

C.体系解释是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D.历史解释是指根据立法者制定法律时的意图进行的解释,只需要考虑立法时的背景,无需考虑当前社会情况

答案:D

分析:历史解释既要考虑立法时的背景和立法者意图,也需要结合当前社会情况来综合考量,D选项说法错误。A、B、C选项关于法律解释分类及不同解释方法的表述均正确。

题目7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货币出资,乙以知识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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