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关于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从社区专职网格员中选聘社区工作者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8.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广元市利州区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从事黑恶势力活动的;
8.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涉黄、涉赌、涉毒史人员;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25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对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实行承诺制:
(1)具有广元户籍或属于常住人口;
(2)属于利州区在职专职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居民小组长或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工作满半年的人员。
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实行闭卷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1)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等级高的加分,不累计加分),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广元市利州区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加1分、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加2分、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加3分,最高不超过3分,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未达聘用名额3倍的岗位,则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材料:本人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将通过《报名信息表》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2.面试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选聘环节。
(五)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社会工作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复检: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应在原定体检医院以外的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组织,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七)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人员。
(九)递补
在体检、考察和岗位选择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职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待遇及管理
公开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待遇及管理按照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执行,若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社会工作部和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